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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开错了?不急!红字发票信息表这样填!

发布时间:2018-10-30 11:28:05 来源:http://www.zmdljz.com 分类:税务资讯 次浏览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作为发票问题的重要补救措施,开具错误、退货、折让,无不涉及到红字发票的填开,关于这方面的咨询也从未间断。今天,小编就跟大家学习一下关于红字发票信息表的情况。

1、什么情况下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且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部分退回及销售折让,才可开具红字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须开具红字信息表,在开票系统中可直接开具红字发票,只有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信息表。

2、怎样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

已申报抵扣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暂依《信息表》所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未申报抵扣但无法退回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由购买方填开《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尚未交付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填开时应填写对应蓝字发票信息。

3、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写错误怎样处理? 

 纳税人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错误,上传成功,且尚未使用的,可到税务局申请撤销。 

携带资料:

1、《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 

 2、情况说明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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