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案源信息包括哪些?这5个税务常识,会计要弄明白
1、税务稽查是怎么获取稽查信息的?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选案部门应当建立案源信息档案,对所获取的案源信息实行分类管理。案源信息主要包括:一、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二、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三、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四、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五、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六、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七、社会公共信息;八、其他相关信息。
2、企业取得失控发票怎么办?
根据《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的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
失控发票是指失去控制的发票。按照有关规定,未按时抄报税的企业,经税务部门电话联系、实地查找而无下落的,其当月所开具和未开具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全部上报为失控发票。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3、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文件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国地税合并了,原国税监制章的发票可以使用到什么时间?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5、欠税纳税人可以出境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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